区间测速是交通管理部门常用的一种测速方式,用于监测车辆在特定路段内的平均速度。在区间测速的起点超速,但在全程中并未持续超速,是否算超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区间测速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在路段的起点和终点设置测速设备,记录车辆通过这两个点的时间,并据此计算车辆在该路段的平均速度。这种方式旨在确保车辆在整个路段内都能保持规定的速度行驶,而不是仅在某一时刻达到或超过限速。
因此,如果在区间测速的起点超速,但在全程中通过调整速度,最终的平均速度并未超过限制,那么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算全程超速。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起点超速的行为没有违规。起点超速本身可能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此外,还需要考虑的是,即使全程平均速度未超速,但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了其他违法行为,如闯红灯、压实线等,也同样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始终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综上所述:区间测速起点超速了,但全程无超速,是否算超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起点超速可能构成违法行为,但全程平均速度未超速并不意味着没有其他违法行为。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山东高速公路区间测速超速多少不处罚
区间测速超速10%以内暂不处罚。
仅处以警告,但不用扣分和罚款。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是: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高速公路行驶注意事项:
1、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起点时,应当尽快将时速提高到60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驶入主车道时,不得妨碍已在主车道行驶的车辆,应在外侧车道行驶;
2、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汽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应系好安全带。驾驶员不得接打电话,不得用耳机听录音机。货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弃物品;
3、车辆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小型客车在中间行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等在右边行车道上行驶;
4、车辆行驶中不能任意变更车道,需要变更车道或者超越前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车辆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车辆不得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5、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最高时速不得高于12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所示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遵守交通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6、高速行驶中要避免猛打方向盘,遇有大风时,方向盘不易控制,要降低速度,谨慎驾驶,特别是在遂道和开凿的山路出口处,要注意侧风使方向盘偏斜;
7、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得进行试车和驾驶教练车,不得在匝道上超车、停车;
8、车辆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车辆装载规定的,须经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
9、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时速为10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100米以上;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综上所述,仅处以警告,但不用扣分和罚款。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是: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第五条
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
(一)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三)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区间测速超速10%以内暂不处罚。
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扩展资料:
为规范山东省道路测速取证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安全和驾驶人合法权益,近日,省公安厅制定印发《山东省道路测速取证工作规范(试行)》。规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
规范明确了公路限速值和测速值的确定部门。公路限速值由公路主管或运营部门确定,限速标志设置前应对限速方案进行论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参与限速方案论证,提出安全审查建议。城市道路限速值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确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限速值确定测速值。
如何确定道路限速值?规范明确,道路限速值应当遵循保障行车安全、提高通行效率的原则,综合考虑道路设计速度、道路线形条件、路侧环境影响、沿线设施、机动车安全运行速度、交通流量、车辆类型构成及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等因素科学设定。
今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与道路主管或经营部门建立限速管理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对辖区限速值不合理、限速标志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联合排查,开展交通安全审查,科学规范道路限速工作。
根据规范,公路上设置限速标志,由公路主管或经营部门依法设置。桥梁、隧道、施工作业区、村庄、学校、医院、单位以及事故多发等路段,限速值与前后不一致的,应当结合实际提前设置限速原因提示和人性化告示标志,提醒驾驶人减速行驶。
限速标志应当设置在限速区起点位置,并在测速取证设备前方200米外设置测速告知标志。高速公路可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适当提前,主要道路交叉口各出口处均应设置限速标志。
关于测速取证设备的设置,规范规定,测速取证设备应当设置在通行秩序较乱、交通事故较多或存在较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立交桥匝道不得设置测速取证设备。
测速取证原则上以固定或区间测速为主,不宜采用移动测速取证设备。测速取证设备应当设置在限速标志起始点后500米至解除限速标志或下一限速标志之间,设置地点应当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区间测速起止点间距,普通公路应不小于3公里,高速公路应不小于10公里。区间测速起止点之间不宜进行单点测速取证。
另外,规范对超速违法取证及处理作了进一步明确。其中,超速不足10%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同一车辆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超速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同一交警大队只处罚最严重的一次超速违法行为。
对于超速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可在信息录入后3日内,通过互联网查询平台、查询电话、短信定制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查询,并通过手机短信、信函、电子邮件等平台,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以及涉及的记分分值告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要求其在30日内接受处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超速参考资料:
人民网-山东省规范道路测速取证工作超速不足10%不罚款不记分本文来自作者[墨蝶黛霁]投稿,不代表隐神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ip.ys-logo.com/yins/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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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区间测速起点超速了全程无超速算超速吗》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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